深圳萬興偉業(yè)集團記賬報稅人臉識別進小區(qū),住戶要有說“不”的權利
據媒體報道,北京已有20余社區(qū)安裝了人臉識別系統。還有更多社區(qū)在推動人臉識別系統的落地。人臉信息存在哪?會流向哪?是否存在泄露風險?有不少市民對這項技術在社區(qū)的應用表示擔憂。
市民的擔憂是合理的。從現實中看,不論是推進人臉識別的社區(qū)還是相關技術公司,都是一副“管殺不管埋”的放任態(tài)度,只宣講人臉識別的便利、加強管理的必要,卻說不清楚數據如何保存、處理。
比如報道里某款APP《服務協議》公然顯示,服務停止后,XX科技“可以從服務器上永久刪除您的數據”,同時“沒有義務向您返還任何數據?!薄翱梢詣h除”而不是“必須刪除”,是赤裸裸的霸王條款。這款APP只要使用一次,你的信息就要被永久“掠走”。
其實,即便服務協議不這么赤裸裸,人們也很難監(jiān)督這些信息會被如何處理。如何防止信息被倒賣?保管不當造成泄露,誰來承擔責任?這些問題都懸而未決。律師表示,目前立法層面對人臉等敏感個人信息沒有強制性標準。
這就造成風險收益的極度不對稱,所謂收益頂多就是不用帶門禁卡、看起來高科技,而潛在風險卻無窮大。人臉信息屬于高度敏感的個人信息,一旦泄露,終生受害。而人臉識別技術仍在快速發(fā)展中。今天被泄露的人臉信息,明天不知道會被違法犯罪分子用來干什么壞事。
在人臉識別技術的推廣中,我們社會必須要充分汲取騷擾電話泛濫的教訓。前些年,因為法律保護不到位,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遭大規(guī)模泄露,且在地下市場形成了非常龐大的產業(yè)鏈。后來有關部門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,著手嚴厲打擊,但屢次治理都難見成效。這就是因為信息泄露一旦過于普遍,就會覆水難收。人臉識別技術絕不可以重蹈這一覆轍。
需要看到的是,有些地方已經認識到問題開始著手應對了。
10月28日,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公布的新版《杭州市物業(yè)管理條例(修訂草案)》明確要求,物業(yè)不得強制業(yè)主通過指紋、人臉識別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設施設備,保障業(yè)主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權。
這一做法值得更多地方借鑒,給業(yè)主、住戶說“不”的權利。不得強制讓渡指紋、人臉識別等生物信息,是必要的一步,卻還遠遠不夠。給業(yè)主說“不”的權利,可以保護那些對隱私安全比較敏感的人,還有很多人稀里糊涂就把重要的個人信息交給了陌生人,對此也要完善相關保護措施。
其實,從技術倫理的角度出發(fā),應該原則上禁止人臉識別技術進小區(qū)。因為這個場景使用人臉識別,完全是得不償失的“高射炮打蚊子”,而且真的便捷嗎,似乎也沒有。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定,采集個人信息,必須符合必要性、合法性、正當性三原則,同時要征得信息主體的明確同意。也就是說,小區(qū)要想推廣人臉識別技術,必須先提出強有力的主張,而不是隨隨便便就推出來要求住戶配合。鑒于人臉識別這項技術的敏感性,要求它遠離小區(qū)進出這類場景是必要的。
(文章來源:人民日報)